馬哈拉施特拉邦牙科委員會
馬哈拉施特拉邦牙科委員會是根據 1948 年《牙醫法》第 21 條的規定成立的法定機構,旨在規範牙科專業。因此,當時的孟買政府根據 1951 年 9 月 21 日第 2338/33 號政府通知成立了馬哈拉施特拉邦牙科委員會。這不是一個營利機構,通過收費獲得的收入用於維持該委員會,收入和支出由馬哈拉施特拉邦地方基金賬戶首席審計員辦公室審計。
閱讀完整內容
廣告
廣告